環氧樹脂網(www.ytfilter.com)最新報道[此消息來源于網絡]。 中國商務部23日發布2010年第91號公告[GongGao],公布了對原產于印度尼西亞、馬來西亞和新西蘭的進口[JinKou]甲醇[JiaChun]的反傾銷調查終裁結果。 公告[GongGao]稱,原產于印度尼西亞、馬來西亞和新西蘭的進口[JinKou]甲醇[JiaChun]存在傾銷,中國國內甲醇[JiaChun]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,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。 公告[GongGao]稱,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期限為自2010年12月24日起的五年。鑒于本案的特殊情況,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同意,暫不對被調查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,實施時間視情另行公告[GongGao]。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的規定,商務部于2009年6月24日發布公告[GongGao],決定對原產于印度尼西亞、馬來西亞、新西蘭和沙特阿拉伯的進口[JinKou]甲醇[JiaChun]進行反傾銷調查。被調查產品歸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》稅則號:29051100。 商務部于2010年10月25日發布初裁公告[GongGao],初步認定原產于印度尼西亞、馬來西亞和新西蘭的進口[JinKou]甲醇[JiaChun]存在傾銷,中國國內甲醇[JiaChun]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,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;原產于沙特阿拉伯的進口[JinKou]甲醇[JiaChun]不存在傾銷。 甲醇[JiaChun]是重要的基礎有機化工原料、良好溶(文章來源環球聚氨酯網)劑和優質燃料,也可以用于生產農藥或用作優良的能源與車船用燃料。 看完如果覺得有用請記得收藏。 環氧樹脂 - www.ytfilter.com -(責任編輯:admin) |












